2020-12-02 03:12
ARTICLE CENTER
文章中心
致力于投资开发全省重大水利项目,以及水利水务衍生产业的开发经营。
11月30日,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为及时消除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近日我省将对全省行政村(含城市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、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)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这意味着我省农村牧区房屋将迎来“全面体检”。
据了解,此次全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坚持“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”工作机制,省委统战部、住建、应急管理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教育、公安、民政、司法、财政、文化旅游、卫健、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。明确产权人(使用人)的主体责任,按照“谁拥有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、谁主管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,以用作经营的农村牧区自建房为重点,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,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及时消除农村牧区房屋重大安全隐患风险。同时,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,健全法律法规,完善相关标准,建立常态化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管理制度。
此外,按照全面摸底、分类排查、重点整治、压茬推进的要求,到2020年12月底前,将完成农村牧区用作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摸底排查;2021年6月底前,完成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牧区自建房重点整治,并完成全省农村牧区行政村内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;到2023年底前,彻底消除农村牧区各类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,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。